顧客:櫥柜酬賓價只需3999元
“我去年9月份訂的櫥柜,到現在都沒有裝上。跟他們協商了多次,一直沒有結果。”家住卡子門的郭女士告訴筆者,去年9月,她在卡子門思嘉櫥柜專賣店訂購了一套品牌為“思嘉”的櫥柜。由于當時是專賣店開業,經銷商舉行酬賓活動,一套特價整體櫥柜只要3999元。“當時感覺那款櫥柜的設計理念很符合我們的要求,而且價格也能接受,這才買的。”
郭女士當場向“思嘉”專賣店交納了1000元定金。根據雙方簽字的思嘉整體櫥柜定金單,銷售商在收到定金后,提供水電圖、效果圖、報價單各一套,如果顧客最后放棄訂購,定金將作為設計費和其他勞務費用,不予返還。
今年5月,郭女士要求對方派人上門測量尺寸安裝櫥柜。此時,工作人員的報價把郭女士和家人嚇了一跳。“他們說,整套櫥柜現在需要8200元左右,比原定樣品價格高出了4000多元,要求我們補差價,否則不給安裝。”
專賣店:1000元定金無法退還
郭女士多次找到“思嘉”櫥柜專賣店,要求經銷商做出合理的解釋。可對方竟然聲稱,開張酬賓價格本身就十分低廉,而且時間已過去一年,材料、人工等各方面的成本都已上漲。不僅如此,當初郭女士交納的1000元定金也無法退還。
前天上午,筆者陪同郭女士來到卡子門“思嘉”櫥柜專賣店。見筆者前來采訪,專賣店的李經理坦承,郭女士前后確實到專賣店多次,之所以一直沒有給顧客安裝櫥柜,究其原因還是雙方始終不能達成共識。“開張期間銷售的材料是雙漆面,價格確實是3999元,但現在顧客需要的整體櫥柜材料為烤漆面,價格自然要成倍上漲。”李經理告訴筆者,時隔一年之后,郭女士既然不愿意貼補差價,要求退貨,那就需要按照當初雙方簽訂的訂單協議來辦――如果顧客中途放棄訂購,定金將作為設計費和勞務費用。
消協:專賣店存在疏忽退還定金
由于雙方始終難以達成共識,無奈之下,郭女士只好向南京市消協反映。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了解情況后,消協的工作人員向筆者介紹道。
此時,在消協工作人員的提示下,郭女士這才注意到,對整體櫥柜的材料、型號等相關商品信息,“思嘉”整體櫥柜定金單上并沒有予以注明。消協工作人員指出,“思嘉”整體櫥柜專賣店未在定金單上對產品相關信息進行注明,致使消費者訂購產品信息不明,造成合同履行困難,商家存在一定疏忽。
最后,經消協工作人員調解,“思嘉”整體櫥柜專賣店的李經理當場全額退還了郭女士的定金。對此,郭女士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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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吃了口頭協商的虧
家具選購合同的糾紛向來是消費者投訴的一大熱點,消費者對于產品質量與售后服務方面的投訴不少都是因商家精心布置了陷阱。
近日,上海的李先生稱,前不久他購買某品牌家具,在店內相中了餐桌,并對該品牌的沙發、茶幾、電視柜等幾款產品也有意,于是下了訂單,訂單上包括餐桌、沙發、茶幾、電視柜各一件。隨后他支付了餐桌價格的3000元作為訂金,并與店內導購員口頭協商:貨到后如果不合適,就只購買餐桌,其余的可以不要。
幾個月后,該品牌家具通知李先生前去提貨。李先生回復說,只要餐桌,其余的不想要了。經銷商方面卻表示,訂單已下,貨已到,不能退,必須全部買。幾經周折后,李先生最后還是為餐桌、沙發兩件家具付了款。
李先生非常郁悶,他說,“經銷商完全說話不算數,在未經確定、未丈量尺寸的情況下就私自下單,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氣。”
他表示,經銷商先是有口頭承諾在先,事后又告知不能退貨。而且,“訂金”不等于“定金”,如此強制消費的做法讓他“很受傷”。
而經銷商負責人稱,雙方在簽署訂貨服務協議的時候,協議上已說明需付總款項的30%作為訂金,即李先生1萬元左右的貨款應付訂金為3000元。在下單時,經雙方協商,在訂貨單“電視柜”一項后注明了“待定”。經銷商認為,李先生已現場簽了訂貨單和購買協議,并支付訂金,就應履行約定,除電視柜以外,訂單上其他幾件家具必須由李先生買單。
在筆者問起經銷商是否對李先生有過相關口頭承諾時,他們的負責人稱,如真有其事,李先生應出示現場錄音作為證據。對此,李先生表示,誰會去商場買東西還特地偷偷錄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