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律規定,企業就可以不用召回能夠致人于死地的"危險窗簾"?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助理王前虎稱:“消協希望企業能夠拿出自己的社會責任感來,要根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對比自己的經營行為,特別是對沒有行業標準,沒有針對性具體規定的時候,應該站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本意,去作出相應的改進。”王前虎還強調,這個事情應該引起社會關注,對于主動召回應該鼓勵,對于隱情不報的應該進行譴責,必要時進行一定的行政處罰。這也讓我們從一個事件中跳出來,站在更寬、更高、更遠的角度去看宜家的“窗簾門”。
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王前虎稱:“宜家這起案件,涉及到不同國家的不同法律,相同案例在不同的法院會得出不同結果。在我們國家還沒有特別關于窗簾拉繩的法律規定,這個時候就需要依據某個標準來作一個判定,即使某個法院支持消費者勝訴,也不能保證其他法院依然支持。所以這就給消費者維權帶來很大困難,而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也的確處于弱者地位!
王前虎建議,企業面對此類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但又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時,應抱著一種對消費者負責任的態度!拔覀儑鴥20多年來,在這方面也做了很多實在的工作,包括建議國家立法等,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的安全權,包括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時也對一些企業提出相關建議!
表示對宜家在中國地區實行“不召回”表示遺憾的北京市消協投訴部主任郎丹柯,在博客發文呼吁:“對羅馬簾仍有顧慮的消費者可將物品帶回,憑小票按原價原付款方式進行退款。對于沒有小票的顧客,則按系統價退換。同時可根據消費者要求補償公共交通費。表面上看似企業已經做出解決的意見,但實際上是對召回的逃避?因為不管消費者是否有顧慮,只要是產品潛在的威脅沒有別消除,消費者的安全就無法得到保障,希望企業既然在擠牙膏一樣已經提出解決的意見,不妨大方的站出來對侵權的商品進行召回。”
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郎丹柯提出了自己新的看法:“即便做到了事先警示,仍然不足以百分百去彌補這項問題,在不能夠保證又明知道已經發生了潛在威脅,在這種情況下,或者召回、或者和消費者代表進行溝通,拿出一個合理的解決辦法!睂τ谄髽I應該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郎丹柯也提出了與王前虎相同的觀點,那就是必須告知消費者!巴鲅蜓a牢為時未晚。”
消協未收到消費者投訴 宜家回避召回危險問題窗簾
“如果中國消協認為羅馬簾這種形式在中國是危險的,可以要求所有商家對羅馬簾進行召回,有這個要求,宜家也會參加,是對整個羅馬簾!币思抑袊鴧^公關經理許麗德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之所以稱是“整個羅馬簾”,許小姐解釋說:“如果你看到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要求企業自動召回的通知,它寫的是在美國市場,整個羅馬簾,不是針對宜家的產品。不是說宜家的產品有安全隱患,而是對所有窗簾這一類產品進行自愿召回,所以宜家參加了這個活動,就好像沃爾瑪賣這個羅馬簾,它也會召回!
而記者從上海消協相關人士處了解到,消協對于產品是否召回能夠行使職責的前提有兩個條件,1、接到大量消費者投訴;2、有相關權威安全部門的質量檢測。符合兩個條件之后,消費者協會才會對針對產品建議商家相關行政部門對產品進行召回。
上海地區的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至今還沒有處理過有消費者因為購買了羅馬簾投訴的事情,工作人員回應:“沒有聽說過這個事情,也沒有接到通知說國家講這個產品有問題!痹谟浾咭辉僮穯栂,該名工作人員承諾,如果因產品質量有問題消費者來投訴的話,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