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象”地板廣大消費者都很熟悉,擁有多項榮譽。然而,圣象地板集團發現,市場上出現了一種“圣象維納斯”牌地板,其商標、名稱、標識與圣象地板極為相似,在搜集70份證據后,圣象集團將武漢一物流公司等五家單位和個人告上法庭,并索賠1000萬元。昨日,記者從武漢市中院獲悉:“圣象維納斯”生產、銷售商兩被告共計賠償220萬元。
據圣象集團稱,去年8月1日,該集團委托律師桂某向武漢市江天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公證。同日,該公證處兩名公證員與桂某一起來到個體戶陳某位于武漢市一地板城的店面,購買“圣象維納斯”地板7.6283平米,并取得訂貨單、銷售商陳某的名片、“圣象維納斯”地板的宣傳冊一份。
圣象地板武漢打假索賠千萬
半個月后,經過取證并公證,圣象集團向武漢市中院提起訴訟,狀告個體戶陳某、武漢一物流公司、北京森泰木業有限公司、湖北道博木業有限公司、湖北艾文迪木業有限公司侵害圣象集團的商標專用權,要求五被告停止侵權,并提出1000萬元的賠償。為支持其訴訟請求,圣象集團共向法院提交了商標注冊證、產品銷量及用戶數量統計證明等70份證據。
經法院審理查明,圣象商標在10年前就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應得到保護。本案中,武漢一物流公司僅提供經營場所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無證據證明森泰公司系生產商,也無證據證明道博公司有銷售行為。
本月19日,武漢中院知識產權庭在綜合考量艾文迪公司生產、經營規模較大,被控侵權行為持續時間長,產品銷售區域覆蓋數省,且從公證情況看均系專營店,另外,被控侵權商品市場需求大,利潤空間較高等證據和因素,酌定艾文迪公司的損害賠償數額為200萬元;陳某知道或應當知道圣象集團注冊商標的存在仍銷售侵權商品,綜合陳某的個體經營性質,持續經營時間、所處市場輻射范圍、侵權惡意等因素,酌定其賠償20萬元。
目前,該案尚在上訴期,各方均無明確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