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石膏砌塊的技術要求、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運輸及貯存等。
本標準使用于建筑中砌筑非承重內墻用的石膏砌塊。
2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2.1石膏砌塊:以建筑石膏為主要原料,經加水攪拌、澆注成型和干燥制成的輕質建筑石膏制品。生產中允許加入纖維增強材料或輕集料,也可加入發泡劑。
2.2表面:隔墻上的石膏砌塊可見部分。
2.3長度:石膏砌塊表面平行于邊部的長邊尺寸。
2.4高度:石膏砌塊表面平行于邊部的短邊尺寸。
2.5厚度:石膏砌塊兩表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3 產品分類
3.1 分類
3.1.1按石膏砌塊的結構分成兩類。
3.1.1.1石膏空心砌塊
帶有水平或垂直方向的預制孔洞的砌塊,代號K。
3.1.1.2石膏實心砌塊
無預制空洞的砌塊,代號S。
3.1.2按所用石膏來源分成兩類。
3.1.2.1天然石膏砌塊
用天然石膏砌塊作原料制成的砌塊,代號T。
3.1.2.2化學石膏砌塊
用化學石膏作原料制成的砌塊,代號H。
3.1.3按砌塊的防潮性能分成兩類。
3.2.3.1普通石膏砌塊
在成型過程中未做防潮處理的砌塊,代號P。
3.1.3.2防潮石膏砌塊
在成型過程中經防潮處理,具有防潮性能的砌塊,代號F。
3.2規格
石膏砌塊外形為長方體,縱橫邊緣分別設有榫頭和榫槽,其規格為:
a)長度為666mm
b)高度為500mm
c)厚度為60mm、80mm、90mm、100mm、110mm、120mm、150mm。
可根據用戶要求生產其他規格的產品,其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3.3產品標記
3.3.1標記方法
標記的順序為:產品名稱、類別代號、規格尺寸和標準號。
3.3.2標記示例
用天然石膏作原料制成的長度為666mm、高度為500mm、厚度為80mm的普通石膏空心砌塊,標記為:
石膏砌塊 KTP 666×500×80 JC/T698-1998
4 技術要求
4.1外觀質量
砌塊表面應平整、楞邊平直,外觀質量應符合表1的規定:
聯系人:賀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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