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村鎮建設工作存在很多問題,主要是技術力量薄弱,物資供應不足,各項建設缺乏科學規劃。城鄉建設部門要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通過技術指導、材料配套供應等方式,全面打開農村建筑市場,為村鎮建設服務。
首先,要幫助農民作好規劃設計。在進行全面建設之前,每個小城鎮都要按照合理布局、節約用地的原則編制建設規劃。規劃經過批準后,要嚴格按照規劃分期建設。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設立指導村鎮建設的專門機構,編制規劃要注意遠近結合,給未來發展留下空間。特別是道路建設,要充分考慮各種交通工具的發展,做到當前適用、未來暢通。要重視環境保護,爭取通過十幾年的努力,把現在比較落后的鄉村建設成布局合理、交通方便、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的新城鎮。
其次,要承擔基礎設施建設的任務。小城鎮基礎設施包括道路、橋梁、照明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等,這些設施要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功能完備。各地的勘察、設計、施工隊伍要本著主動服務、保證質量、合理取費的原則,積極承攬綜合開發業務。經過開發的土地,要按補償價值出租給使用單位,為鄉鎮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同時,要建造不同用途的商品房,出售或出租給居民。
再其次,要為村鎮建設提供建筑材料和構件。過去農民建房主要是建土房、平房,現在多數農民建的是磚房、樓房,每年約需鋼材120萬噸、水泥1500萬噸、木材2000萬立方米。然而,建材的實際供應遠遠滿足不了農民的需求。1981年通過正式渠道提供給農民的鋼材僅為實際需求量的30%,玻璃供應量為需求量的6%,水泥供應量為需求量的8%。農民需要的建材和構件,大部分是議價或高價購買的。
為了滿足農民建房的需求,建議國家多向農民供應房屋建設所需的各種物資,并以縣為中心建設標準構件生產基地,向農民提供成套的建房構件。這樣一來,既能保證構件的質量,又能回籠大量資金。對村鎮建設必需的構件和材料,還可實行預收訂金制,每年可獲得10億元左右的預付款作為建材生產的周轉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