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關天,非禁不可
又是保溫材料。4月19日,上海電信大樓失火,奪命四條,據報道稱,系裝潢工人切割施工作業時引燃風管保溫材料所致。繼2010年11月15日上海膠州路那場著名的大火后,不到半年時間,保溫材料再度在滬上犯案。
此前,太多的火災,譬如南京中環國際廣場、濟南奧體中心、沈陽皇朝萬鑫大廈等火災中,建筑外保溫材料均被視為幫兇之一,央視新址大火更是因使用了不合格的有機保溫材料而成為“建國以來建筑物燃燒最快的一例”。這個春天,中國有機保溫材料行業,最終被推上了命運的生死隘口。“如果文件真要執行的話,這個行業就相當于被槍斃了。”中國塑協EPS專業委員會會長侯樹亭說。
侯所說的“文件”,是指公安部于2011年3月14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簡稱“65號文”。該文件規定,自3月15日起,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管一切從嚴,其中最具殺傷力的一款是“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
所謂A級,按照現行的《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即指不燃材料(余下為B1級是難燃,B2級是可燃,B3是易燃)。目前我國市面流行的建筑外保溫材料主要為EPS(模塑聚苯板)、XPS(擠塑聚苯板)和PU(聚氨酯),本質上均是“不可能達到A級的”有機泡沫塑料。
國家防火建筑材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專家趙成剛解釋說,即便加入阻燃劑,最高也只能達到難燃的B1級,“如果非得用A級,那就只能用不燃的巖棉、玻璃棉等無機材料。”這一火災重壓之下的消防強制令,無異于釜底抽薪,意味著中國保溫材料行業將面臨著全線洗牌甚至淘汰的境地。防火與節能真的可以二者得兼?
事實并不如此簡單,“我覺得有些可笑。”主營建筑外保溫材料的北京振利節能公司董事長黃振利直言,這相當于叫停中國的建筑節能減排工程,“誰能承擔這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