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森林工業局準備從7月1日起強制實施有關木材行業只能雇用經過培訓的工人的條例。條例指出,木材工業只能雇用經過培訓的工人從事林業工作,其中包括木材或其他林產品的采伐和運輸。如有違反,將面臨最高5000林吉特的罰款或最多兩年的刑期,或罰款加刑期。如有違法行為,所頒發的木材許可證將取消或作廢。
森林工業局已經通知沙撈越木材協會說林業工人培訓條例將很快得到政府的批準并將于3個月內開始實施。
2001年馬來西亞森林法令補充案于2002年開始生效,但其中關于要求木材工業雇用經過培訓的工人的新增條款是例外。其目的是給木材工業一定的時間來培訓工人。沙撈越木材協會主席WongKieYik在協會的年會上說,去年年底,沙撈越木材協會已經培訓了來自多個木材公司的162名從事采運的工人。
沙撈越木材協會自2004年起與新西蘭森林工業培訓和教育委員會合作推出各種培訓課程,目前已經培訓了500余人。
森林工業局已經通知沙撈越木材協會說林業工人培訓條例將很快得到政府的批準并將于3個月內開始實施。
2001年馬來西亞森林法令補充案于2002年開始生效,但其中關于要求木材工業雇用經過培訓的工人的新增條款是例外。其目的是給木材工業一定的時間來培訓工人。沙撈越木材協會主席WongKieYik在協會的年會上說,去年年底,沙撈越木材協會已經培訓了來自多個木材公司的162名從事采運的工人。
沙撈越木材協會自2004年起與新西蘭森林工業培訓和教育委員會合作推出各種培訓課程,目前已經培訓了5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