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出口工業產品企業分類管理辦法》規定及《廣東檢驗檢疫局出口工業產品企業分類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要求,惠州檢驗檢疫局已于近日完成了轄區內84家木制品、木家具出口企業的分類管理工作。經審核評定,二類企業14家,三類企業70家,同時也按相關要求對木制品、木家具產品的風險等級進行了初步評定。上述工作得到了廣東局主管部門的充分肯定。
由于《廣東檢驗檢疫局出口工業產品企業分類管理工作規范(試行)》中對木制品、木家具在檢疫要求方面未作明確規定,而該類產品的監管重點之一就是檢疫監管,因此,為做好該類產品的分類管理工作,惠州局在3月份分別召開了“木制品、木家具企業檢驗監管工作會議”及“木制品、木家具企業分類內部業務協調會”,強調了該類產品的檢疫監管特性,充分保證了分類工作的順利開展。
惠州局木制品、木家具出口企業分類管理工作的順利完成,標志著木制品、木家具的檢驗監管工作從過去的以產品監管為主轉變為以企業監管為主,為出口木制品、木家具合格評定體系的建立提供了依據;同時,產品風險等級和企業類別的動態調整,也保證了檢驗檢疫監管措施的針對性和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