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687 股票簡稱:華盛達 公告編號:臨2009-004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09年3月27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會議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6人。公司獨立董事潘龍清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獨立董事傅強國進行表決。會議由董事長徐建剛先生主持,公司監事和部分高管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會議經審議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2008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二、審議通過《2008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三、審議通過《關于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四、審議通過《2008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
經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公司2008年實現合并利潤中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2,841,299.04元,期末未分配利潤余額為35,325,495.32元。2008年度母公司實現凈利潤-3,925,749.31元,加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51,059,658.86元,母公司2008年末可供分配利潤為47,133,909.55元。根據《公司章程》按本年實現的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為47,133,909.55元。
為支持公司的長遠發展,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公司2008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全部作為未分配利潤留存。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五、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轉讓所持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95%股權的議案》;
股權轉讓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轉讓控股子公司的股權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六、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轉讓所持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90%股權的議案》;
股權轉讓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轉讓控股子公司的股權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對外投資設立合資子公司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外投資設立合資子公司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八、審議通過《關于續聘2009年度審計機構并決定其報酬的議案》;
根據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議,董事會同意續聘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09年度審計機構,其2009年年度報告的審計費用參照市場價格確定,對審計發生的差旅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九、審議通過《2008 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十、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根據需要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令第 57 號)《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的要求,公司擬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第五條 公司住所:浙江省德清縣武康鎮英溪北路2號 郵政編碼:313200”
修改為:“第五條 公司住所:浙江省德清縣武康鎮英溪北路2號 郵政編碼:313200
公司辦公地址:上海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958號華能聯合大廈19樓 郵政編碼:200120”
2、“第十九條 公司股份總數為126,888,563股,全部為普通股!
修改為:“第十九條 公司股份總數為126,888,563股,全部為普通股。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剛泰集團有限公司!
3、“第二十五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條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注銷;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修改為:“第二十五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條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注銷;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同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4、“第四十四條 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地點為公司住所地。
股東大會將設置會場,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公司還將提供網絡投票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股東通過上述方式參加股東大會的,視為出席。”
修改為:“第四十四條 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地點為公司住所地或辦公地。
股東大會將設置會場,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公司還將提供中國證監會與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方式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股東通過上述方式參加股東大會的,視為出席。”
5、“第五十五條 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時間、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和提案;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修改為:“第五十五條 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時間、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和提案;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六)投票代理委托書的送達時間和地點!
6、“第七十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股東大會上應當對股東的質詢和建議作出答復或說明!
修改為:“第七十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股東大會上應當對股東的質詢和建議作出答復或說明(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
7、“第八十二條 董事、監事候選人名單以提案的方式提請股東大會表決。
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由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以上的股東提出。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由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以上的股東提出。 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提供的候選人材料對各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后,根據本章程規定的董事及監事名額,確定董事和監事候選人名單,提請股東大會表決!
修改為:“第八十二條 董事、監事候選人名單以提案的方式提請股東大會表決。
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由上屆董事會或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以上的股東提出。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由上屆監事會或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以上的股東提出。 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提供的候選人材料對各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后,根據本章程規定的董事及監事名額,確定董事和監事候選人名單,提請股東大會表決!
8、新增:“第一百二十八條 公司董事會設立戰略、審計、提名、薪酬與考核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并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中至少應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
第一百二十九條 戰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并提出建議。
第一百三十條 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
(二)監督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及其實施;
(三)負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之間的溝通;
(四)審核公司的財務信息及其披露;
(五)審查公司的內控制度。
第一百三十一條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董事、總經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并提出建議;
(二)廣泛搜尋合格的董事和總經理人員的人選;
(三)對董事候選人和總經理人選進行審查并提出建議。
第一百三十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董事與總經理人員考核的標準,進行考核并提出建議;
(二)研究和審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
第一百三十三條 各專門委員會可以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有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一百三十四條 各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各專門委員會的提案應提交董事會審查決定!
9、原“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不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由于新增條款,編號及內容修改為:“第一百六十五條 公司應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辦法:
(一)公司的利潤分配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回報;
(二)公司可以采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三)公司董事會做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未做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應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原因,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獨立意見;
(四)公司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不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10、原“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指定《上海證券報》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體。公司指定華盛達公司網站為公司披露信息的網站!
由于新增條款,編號及內容修改為:“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指定《上海證券報》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體。公司指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為公司披露信息的網站!
11、原“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公告!
由于新增條款,編號及內容修改為:“第一百九十二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十一、審議通過《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十二、審議通過《董事會議事規則》;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十三、審議通過《審計委員會年報工作規程》;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十四、審議通過《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董事會對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與資金借貸審查與決策程序的規定》《董事會秘書工作細則》《獨立董事工作細則》《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關于信息披露的保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高級管理人員工作細則》《總經理工作細則》《財務會計管理和內控制度》《擔保管理辦法》《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募集資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對外投資管理辦法》《控股股東行為規范》《防止大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專項制度》《控、參股公司管理辦法》《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股管理辦法》《內部審計制度》共24項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7票,棄權0 票,反對0 票。
十五、審議通過《關于召開2008年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決定召開200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如下議題:
1、審議《2008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審議《2008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2008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審議《2008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
5、審議《關于公司對外投資設立合資子公司的議案》;
6、審議《關于續聘2009年度審計機構并決定其報酬的議案》;
7、審議《2008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
8、審議《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9、審議《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
具體內容另行通知。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600687 股票簡稱:華盛達 公告編號:臨2009-005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轉讓控股子公司股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股權轉讓概述
1、公司擬將持有的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權轉讓給德清縣鴻鼎園藝品有限公司,交易金額參考北京岳華德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對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進行評估的凈資產值,確定為2912.187萬元,此次股權出讓不構成關聯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及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額度,本次出售不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已召開了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本次股權轉讓事宜,交易不存在法律障礙。
二、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1、交易對方名稱:德清縣鴻鼎園藝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費建平
3、注冊地址:武康鎮英溪北路508號
4、注冊資本:壹佰萬人民幣;主營業務:竹、木園藝制品生產、加工、銷售,家具生產、加工、銷售,布藝(限手工)加工、銷售,鐵園藝制品(限小件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木材、木材經銷,農副產品收購(除國家統一經營項目),貨物進出口。
5、交易對方與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人員等方面的關系。
6、最近五年內沒有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無涉及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三、轉讓股權標的的基本情況
1、交易標的名稱: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權。
2、法定代表人:郝莊嚴;注冊地址:北京 ;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主營業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規定應經許可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后方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未規定許可的,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3、公司股東: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
郝莊嚴,持股比例:5%。
經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中匯會審[2009]0368號),截止2008年12月31日,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資產總額88029024.89元,負債總額為58164508.74元,凈資產29864516.15元;2008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48309601.13元,實現凈利潤-11558364.07元。
四、股權轉讓標的的評估情況
經北京岳華德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08年12月31日,經評估,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凈資產評估值為3065.46萬元 ,公司持有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權,對應金額為2912.187萬元。
五、股權轉讓合同的主要內容與定價政策
(一)合同主要內容
本《股權轉讓協議書》(連同其所有附件和補充,以下簡稱“本協議”)是由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華盛達實業”)和德清縣鴻鼎園藝品有限公司(“鴻鼎園藝”)簽署。
1、 標的。
華盛達實業在此同意并承諾將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將對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權以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貳萬壹仟捌佰柒拾元整(¥29,121,870.00)的價格轉讓給鴻鼎園藝;鴻鼎園藝同意并承諾,將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以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貳萬壹仟捌佰柒拾元整(¥29,121,870.00)的價格向受讓上述股權。
2、 交割日。交割日為本協議生效后的15個工作日內。在該日,雙方將指派
代表辦理移交手續。
3、 支付。 將在協議生效后15日內向華盛達實業支付人民幣壹仟柒佰萬
元整,余款在協議生效后1個月內支付。
4、 生效。本協議自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且華盛達實業董事會正式批準后生效。
(二)、定價政策
定價政策:經北京岳華德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08年12月31日,經評估,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凈資產評估值為3065.46萬元,公司持有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權,經雙方確認本次交易金額為:2912.187萬元 。
六、出售資產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鑒于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經營過程中受宏觀經濟調控以及國際經濟危機的影響產生了大量的虧損,同時考慮到未來的市場形勢及上市公司實際情況,通過出售該等股權,可以有效改善目前公司的資金狀況,補充現金流,同時便于公司突出主業,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
備查文件:
1、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2、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3、 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
4、 德清縣鴻鼎園藝品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 股權轉讓協議書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600687 股票簡稱:華盛達 公告編號:臨2009-006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轉讓控股子公司股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擬將持有的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90%的股權轉讓給德清縣鴻鼎園藝品有限公司,交易金額參考北京岳華德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對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進行評估的凈資產值,確定為873.504萬元,此次股權出讓不構成關聯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相關規定及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額度,本次出售不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已召開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本次股權轉讓事宜,交易不存在法律障礙。
二、 交易各方當事人情況介紹
交易對方情況介紹
1、交易對方名稱:德清縣鴻鼎園藝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費建平
3、注冊地址:武康鎮英溪北路508號
4、注冊資本:壹佰萬人民幣;主營業務:竹、木園藝制品生產、加工、銷售,家具生產、加工、銷售,布藝(限手工)加工、銷售,鐵園藝制品(限小件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木材、木材經銷,農副產品收購(除國家統一經營項目),貨物進出口。
5、交易對方與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關系。
6、最近五年內沒有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無涉及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交易標的名稱: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90%的股權。
2、法定代表人:袁建華;注冊地址:德清;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公司主營業務:鋼材、黃沙、建筑材料、金屬材料經銷,煤炭經銷,自有鋼管、場地、房屋出租,裝卸服務。
3、公司股東: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
華盛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0%。
經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中匯會審[2009]0368號),截止2008年12月31日,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資產總額24619006.81元,負債總額為 16927159.87元,凈資產7691846.94元;2008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7235014.34元,實現凈利潤-1794288.16元。
四、股權轉讓標的的評估情況
經北京岳華德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08年12月31日,經評估,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凈資產評估值為970.56萬元 ,公司持有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90%的股權,對應金額為873.504萬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定價情況
(一)合同主要內容
本《股權轉讓協議書》(連同其所有附件和補充,以下簡稱“本協議”)是由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華盛達實業”)和德清縣鴻鼎園藝品有限公司(“鴻鼎園藝”)簽署。
1、標的。
華盛達實業在此同意并承諾將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將對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90%的股權以人民幣捌佰柒拾叁萬伍仟零肆拾元整(¥8,735,040.00元)的價格轉讓給鴻鼎園藝;鴻鼎園藝同意并承諾,將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以人民幣捌佰柒拾叁萬伍仟零肆拾元整(¥8,735,040.00元)的價格受讓上述股權。
1.交割日。交割日為本協議生效后的15個工作日內。在該日,雙方將指派代表辦理移交手續。
2.支付。 將在協議生效后15日內向華盛達實業支付人民幣伍佰貳拾萬元整,余款在協議生效后1個月內支付。
3.生效。本協議自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且華盛達實業董事會正式批準后生效。
(二)、定價政策
定價政策:經北京岳華德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評估基準日為2008年12月31日,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凈資產評估值為970.56萬元 ,公司持有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90%的股權,經雙方確認,本次交易金額為:873.504萬元。
六、出售資產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鑒于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日常經營過程中受宏觀經濟調控以及國際經濟危機的影響產生了大量的虧損,同時考慮到未來的市場形勢及上市公司實際情況,通過出售該等股權,可以有效改善目前公司的資金狀況,補充現金流,同時便于公司突出主業,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
備查文件:
6、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7、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8、 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
9、 德清縣鴻鼎園藝品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10、 股權轉讓協議書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600687 股票簡稱:華盛達 公告編號:臨2009-007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對外投資設立合資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1、投資標的名稱:德清益杰服飾有限公司
2、投資金額和比例:以產業化基地的實物資產經評估后作價7704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8.76%;德清伊唯爾襪業有限公司以貨幣出資8096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1.24%。
一、對外投資概述
1、對外投資的基本情況
本公司擬與德清伊唯爾襪業有限公司合資成立一家子公司,公司名稱為德清益杰服飾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門核準的名稱為準),本公司經北京岳華德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公司產業化基地的實物資產經評估后作價7704萬元出資,占注冊資本的48.76%;德清伊唯爾襪業有限公司以貨幣出資8096萬元,占占注冊資本的51.24% 。
2、投資行為生效所必需的審批程序
根據《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本次對外投資設立子公司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尚需經股東大會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
本項對外投資不涉及關聯交易。
二、擬設立合資子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公司擬設立的合資子公司名稱為德清益杰服飾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5800萬元;注冊地址為德清;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服裝、布藝、飾品的生產銷售(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三、合資協議書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新公司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德清益杰服飾有限公司
公司注冊地址:浙江德清
公司組織形式: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
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經營范圍
經營范圍:服裝、布藝、飾品的生產銷售
第三條 公司的注冊資本及股東各方出資額、方式: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580億元。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8096萬元 占總出資額的51.24%。
乙方以其所有的位于德清縣經濟開發區(土地所在地)的在建工程及土地出資(評估價為人民幣7704萬元,并附評估報告見附件一)占總出資額的48.76%。
第四條 公司組織結構
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股東會、董事會、監事的產生及其權力和義務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執行。
第五條 經營管理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具體經營管理機構的設置和管理辦法由總經理制定后報董事會批準實施。
第六條 財務會計
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有關會計制度辦理。公司會計年度采用公歷制,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內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審核通過。
第七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執行。
第八條 期限、終止和清算
公司的期限為十年, 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關于公司的終止和清算,在公司章程中規定。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各方已具備簽署本協議所需的所有批準和授權手續,并有能力切實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與對其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已存協議并無抵觸之處;
各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本協議可以根據現行法規的變更、新法規的實施、地方性的新規定或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予以修改。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一方對協議條款提出變更,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變更。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當事人可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可在公司設立之日前的任何時間,因下列情形發生而解除:(a) 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b)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的方式和時間履行其義務和職責,經守約方書面催告后30內仍未完全履行的。本協議解除后,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下的權利和義務即時終止,但因違約導致本協議解除的當事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四、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對外投資的目的
目前公司的產業化基地即將建成并投入使用,與德清伊唯爾襪業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德清益杰服飾有限公司,進行服裝、布藝、飾品的生產與銷售,可以最大程度盤活公司存量資產,提高資產的盈利能力,為上市公司提供新的利潤增長點。
2、對外投資的風險及應對策略
服裝服飾行業受國際經濟危機影響,出口額銳減,經營情況存在風險。但國家已陸續出臺對紡織服裝行業的振興規劃,大幅提高出口退稅額。公司本次合作對象德清伊唯爾襪業有限公司系一家中外合資企業,資金實力雄厚,銷售渠道廣泛,客戶需求穩定,生產訂單飽滿,與其合作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經營風險。
3、對外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擬設立的子公司是為對即將投入使用的公司產業化基地進行有效經營,從長遠角度看,對上市公司的經營成果將產生有利影響。
備查文件:
11、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12、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13、北京岳華德威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
14、德清伊唯爾襪業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15、合資協議書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600687 股票簡稱:華盛達 公告編號:臨2009-008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華盛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于2009年3月27日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會議的議題于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了全體監事,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
會議由召集人徐從清先生主持,與會監事審議并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報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監事會根據《證券法》68條的規定和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2007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2008年度報告全文及正文進行了認真嚴格的審核,并提出如下書面審核意見。
與會監事一致認為:
1、公司2008年度報告全文及正文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08年度報告全文及正文的內容和格式符合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公司2008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
3、公司監事會在提出審核意見前,沒有發現參與公司2008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4、全體監事保證公司2008年度報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
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2008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2008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2008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
經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公司2008年實現合并利潤中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2,841,299.04元,期末未分配利潤余額為35,325,495.32元。2008年度母公司實現凈利潤-3,925,749.31元,加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51,059,658.86元,母公司2008年末可供分配利潤為47,133,909.55元。根據《公司章程》按本年實現的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為47,133,909.55元。
為支持公司的長遠發展,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公司2008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全部作為未分配利潤留存。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轉讓所持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95%股權的議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轉讓所持浙江華盛達倉儲物流有限公司90%股權的議案》;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對外投資設立合資子公司的議案》;
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續聘2009年度審計機構并決定其報酬的議案》;
根據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議,董事會同意續聘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09年度審計機構,其2009年年度報告的審計費用參照市場價格確定,對審計發生的差旅費用由本公司承擔。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監事會議事規則》;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證券代碼:600687 股票簡稱:華盛達 公告編號:臨2009-009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 《企業會計準則第2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 及《公開發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 (第19 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的規定,公司對以前年度的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有關情況如下:
一、會計差錯事項的原因及性質說明
1.根據財政部財監[2008]50號處罰決定書,公司2006年度在未向北京乾坤建業科技發展公司提供軟件開發服務的情況下,將其收到具有捐助性質的款項6,500,000.00元確認為當期技術服務收入,其中母公司確認4,000,000.00元,子公司北京華商達數據系統科技有限公司確認2,500,000.00元。華盛達公司在編制合并比較財務報表時,已對該項差錯進行了更正。更正后,調增2007年的期初資本公積6,500,000.00元;調減2007年的期初留存收益6,375,000.00元,其中,調減未分配利潤5,881,382.57元,調減盈余公積493,617.43元;調減2007年的期初少數股東權益125,000.00元。
2.子公司浙江華盛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末未按規定對按預售收入一定比例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及按預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的稅費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形成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行確認。華盛達公司在編制合并比較財務報表時,已對該項差錯進行了更正。更正后,調增2007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5,573,874.87元,調增2007年末遞延所得稅負債2,088,345.12元,調增2007年末應交稅費3,915,713.02元,調增2007年初未分配利潤458,730.04元,調增2007年初少數股股權益19,512.29元,調減2007年度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871,361.83元,調減2007年度少數股東損益37,063.77元。
3.母公司2007年度執行企業會計準則(2006)時,未按企業會計準則及解釋第1號的規定對子公司視同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進行追溯調整,并對子公司的初始投資額與賬面余額的差異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該事項對合并財務報表不影響。華盛達公司在編制母公司比較財務報表時,已對該項差錯進行了更正。更正后,調增2007年末長期股權投資32,854,497.70元,調減2007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4,106,812.22元,調增2007年的期初留存收益28,747,685.48元,其中,調增未分配利潤25,992,261.05元,調增盈余公積2,755,424.43元。
二、更正事項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上述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對2007年合并報表項目的影響:
報表項目 | 調整后 | 調整前 | 調整金額 |
資產總額 | 803,730,260.57 | 798,156,385.70 | 5,573,874.87 |
負債總額 | 582,955,399.78 | 576,951,341.64 | 6,004,058.14 |
歸屬于母公司股東權益 | 206,156,779.07 | 206,444,410.86 | -287,631.79 |
少數股東權益 | 14,618,081.72 | 14,760,633.20 | -142,551.48 |
利潤總額 | 10,849,440.63 | 10,849,440.63 | |
所得稅 | 3,657,018.68 | 2,748,593.08 | 908,425.60 |
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 7,129,593.18 | 8,000,955.01 | -871,361.83 |
少數股東損益 | 62,828.77 | 99,892.54 | -37,063.77 |
上述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對2007年母公司報表項目的影響:
報表項目 | 調整后 | 調整前 | 調整金額 |
資產總額 | 438,219,134.67 | 406,971,449.19 | 31,247,685.48 |
負債總額 | 214,133,728.00 | 214,133,728.00 | |
所有者權益 | 224,085,406.67 | 192,837,721.19 | 31,247,685.48 |
利潤總額 | 2,087,928.98 | 2,087,928.98 | |
所得稅 | 350,121.49 | 350,121.49 | |
凈利潤 | 1,737,807.49 | 1,737,807.49 |
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會計差錯更正后的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專項說明。
三、董事會、獨立董事、監事會關于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說明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董事會認為:上述重大會計差錯更正是恰當的,提高了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真實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
獨立董事意見:公司2008年度財務報告已經中匯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同意公司董事會對前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專項說明。本次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同意因會計差錯更正而進行的追溯調整。
監事會意見:本次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是實事求是的,調整后的會計報表真實、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同意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