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報訊蜀山區井崗鎮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經濟糾紛案,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1萬元,同時也為當事人省下了一筆訴訟費用。2月24日,當事人張某給該所送來了“秉公辦事,態度熱情”的錦旗,表達對該所的感激之情。
肥西人張某在大鋪頭從事銷售黃沙、石料等業務,六安人陳某專門給蜀山區產業園建筑工地送建筑材料。2008年,張某提供陳某沙石價值共11.4萬元,當年陳某付給張某6.2萬元,還欠5.2萬元。陳某并于2009年1月24日給張某寫了一張5.2萬元的欠條。2月16日,陳某在還張某4.2萬元現金的同時,拿出張某2007年10月3日寫的1萬元收條。至此,雙方為1萬元而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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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張某與陳某形影不離,要求陳某還1萬元欠款,遭陳某拒絕。陳某先后5次撥打110報警電話,合肥市三牌樓派出所和井崗派出所先后接警,但都因是經濟糾紛而無法處理,并讓他們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翱磥,咱倆之間沒法解決這個問題,這樣耗下去對你我都不好,我們還是到司法機關說理去吧!”隨后,雙方來到該鎮司法所咨詢相關情況,準備到法院起訴。所長汪學強和工作人員給予熱情接待,在了解詳細情況后,分別從法律、道德、誠信等角度對兩人進行了談話、說理、講法。司法所工作人員在尊重雙方當事人意愿的情況下提出了新的調解方案,雙方當事人滿意地接受了司法所工作人員提出的調解方案,陳某隨后到銀行取出1萬元現金交到司法所。事后張某激動地說:“沒想到你們處理糾紛的力度這么大,你們真是家門口的‘法院’!
(萬朗葛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