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買的地板現在還沒送來。”近日,市民劉先生向黨報熱線反映在居然之家北園店金橋地板消費時遭遇此事。對此,居然之家回復,金橋地板已于去年8月撤場,現場核實情況后,商場可先行賠付。
劉先生講述事件經過:
2014年5月10日 劉先生在居然之家北園店金橋地板購買了一批實木地板,并交納全款25812元,約定2014年6月30日前送貨。
2014年7月 金橋地板送貨人卻遲遲不見蹤影。劉先生多次致電經銷商協商,均未達成一致。
2014年8月29日 在居然之家售后經理的協調見證下,金橋地板負責人承認“由于工廠加工錯誤、重新生產,耽誤工期安裝”,并承諾2014年9月15日前安裝完畢,賠償2個月房租作為補償。
2014年9月末 地板仍未送來。而此時,金橋地板經銷商卻逐漸“失聯”。
按照訂貨合同約定,“出現質量或服務糾紛”,消費者可“先到居然之家投訴并要求先行賠付”。無奈的劉先生找到了商場居然之家,希望對方履行先行賠付約定。商場承諾“十一”假期之后將做出處理,卻也一直沒有動作。
今天,居然之家北園店工作人員對記者解釋,按照合同約定,消費者遇到服務糾紛可先向商場反映,將債務債權轉移至商場,由商場先行賠付。依據商場規定,履行先行賠付責任前,需核實經銷商義務履行情況。為此,工作人員提出,需前往合同約定的送貨地址,確認劉先生家中未鋪裝地板或鋪裝地板非金橋品牌,并拍照取證。但未取得劉先生同意,因此賠付程序一直被擱置。
此外,據了解,去年8月底,金橋地板與居然之家北園店合同到期,撤出市場。因債務糾紛,居然之家已對金橋地板提出訴訟要求,劉先生的遭遇也作為追加內容列入訴訟范圍,將于2015年3月17日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