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12月12日質檢總局、12月17日國家衛計委對凈水器產品采取行動后,12月29日,國家工商總局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對包括凈水器在內的空氣和飲用水凈化類生活用品,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據悉,工商總局此次專項行動旨在保護消費者利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針對近期市場上出現部分經營者在空氣和飲用水凈化類生活用品的生產和銷售過程中,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情況。工商總局發布的公告稱,專項行動將以消費者反映強烈的13項問題為整治重點。這些問題分別是,宣稱經檢測機構檢測,而實際未經檢測的;宣稱的檢測數據,與實際檢測數據不符的;隱瞞檢測標準規定的檢測條件、檢測環境、檢測時限,而只宣傳檢測得出的數據的;未取得檢測機構認證,擅自宣傳認證的;無科學依據夸大空氣、水污染損害后果,造成消費者恐慌,誤導消費者的;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空氣和飲用水凈化類生活用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字號或姓名,造成消費者誤認的等。
公告稱,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為經營者自查階段。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行政指導,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應責令改正或依法從輕進行處罰。對2015年2月1日后,生產者拒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經營者繼續銷售有虛假宣傳內容的商品或在銷售中進行虛假宣傳的,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格予以查處。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