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過渡期之后,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將于本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不符合新標準的紡織產品,將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新國標對2到3歲幼童裝影響最大。相比于舊國標,新國標擴大了嬰幼兒紡織產品覆蓋的年齡范圍,也就是按照原有標準生產的2到3歲童裝在8月后將全面下架。
這次強制實施的《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對嬰幼兒紡織產品影響最大。舊標準中,嬰幼兒紡織產品的定義為“年齡在24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新國標中則改為“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
標準中規定的指標,包括甲醛含量、pH值、異味等。其中服裝經檢驗符合A級標準值的產品可供嬰幼兒使用;服裝經檢驗符合B級標準值的產品可貼身穿著;服裝經檢驗符合C級標準值該產品可穿著。新標準對嬰幼兒紡織產品的界定作出了改變,由原來的“24個月或身高80厘米以下”改為“36個月或身高100厘米以下”。這意味著嬰幼兒紡織產品的年齡范圍擴大,需將36個月或身高100厘米以下的嬰幼兒紡織產品納入到A類產品的考核范圍。
此外新國標中,首次將4-氨基偶氮苯列入被禁止檢出清單中,消費者購買時應該仔細看下吊牌。
這次強制實施的《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對嬰幼兒紡織產品影響最大。舊標準中,嬰幼兒紡織產品的定義為“年齡在24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新國標中則改為“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
標準中規定的指標,包括甲醛含量、pH值、異味等。其中服裝經檢驗符合A級標準值的產品可供嬰幼兒使用;服裝經檢驗符合B級標準值的產品可貼身穿著;服裝經檢驗符合C級標準值該產品可穿著。新標準對嬰幼兒紡織產品的界定作出了改變,由原來的“24個月或身高80厘米以下”改為“36個月或身高100厘米以下”。這意味著嬰幼兒紡織產品的年齡范圍擴大,需將36個月或身高100厘米以下的嬰幼兒紡織產品納入到A類產品的考核范圍。
此外新國標中,首次將4-氨基偶氮苯列入被禁止檢出清單中,消費者購買時應該仔細看下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