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市場目前正出現一種“霸王條款”,目前家裝地板設置最低消費標準的情況已成為了行業潛規則。有媒體報道,近日,消費者陳先生遇到了一件怪事,他在一家家裝公司購買了地板,但安裝時工人卻表示他買的地板不足商家規定的最小面積,在材料費和安裝費之外,要加收50元的額外費用。
消費者陳先生說道,上個星期他在一家具商場買了20平方米的地板用于房廳修飾,地板總價為3000元,他一次性向商家交了全款。但安裝工人來家中安裝后,卻又向他索要50元的額外費用。他詢問這是什么費用,得到的答復是:商家規定安裝地板的最小面積是30平方米,由于他安裝的面積不足最低標準,因此要加收額外費用。
筆者走訪12家家裝建材商鋪看到,店內地板樣品旁都有詳細的價格標簽,有的還附有地板材質和安裝費等說明,卻沒有一家標有最低安裝面積。當詢問購買的地板太小是否要加收費用時,其中9家表示確實有這項費用,如果消費者購買的地板小于商家規定的最小面積,就要加收這一費用。同時還發現,商家不同,規定的最小面積也不同,收取的費用也不同。一般商家規定的最小面積為30~40平方米,加收的費用在50~100元不等。
對此,本市部分律師表示,商家設置最低安裝面積費用,又不提前告知消費者的做法并不合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產品必須明碼標價,公開透明。而商家未經消費者同意就隨意加收最低安裝面積費用,其行為涉嫌“霸王條款”。
至于這項費用,有商家說到,不管裝多少地板,安裝工人都需要半天以上的時間,如果面積太小,對工人的勞動力相當于變相的浪費。設置最低安裝面積費用,其實就是“補償”一些工人工時消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