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灰
5.1 基本要求和驗收方法
表面應潔凈、接搓平順、線角順直、粘接牢固,無脫層、無爆灰和裂縫等缺陷。采用目測的方法驗收。
5.2 抹灰質量允許尺寸偏差及驗收方法應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抹灰質量允許尺寸偏差及驗收方法 mm
項目 允許偏差 驗收方法
量具 測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4 2m靠尺和楔形塞尺 每室測量不少于二處,取最大值。
立面重直度 ≤5 托線板 每室隨機選一面墻,測量不秒于三處,取最大值。
陰陽垂直度 ≤4
陰陽方角正度 ≤4 用方尺和楔形塞尺 每室隨機測量一陰陽角。
5.3 用小錘輕輕敲擊檢查有無空鼓聲,空鼓而不裂的面積不大于200cm2為合格,全數檢查。
6 鑲貼
6.1 墻面鑲貼
6.1.1 基本要求和驗收方法
鑲貼應牢固,表面平整干凈,無漏貼錯貼;縫隙均勻周邊順直,磚面無裂紋,掉角,缺楞等現等。
采用自然光線下目測的方法驗收。
6.1.2 用小錘在墻面上全數輕輕敲擊,空鼓聲應小于200cm2。
6.1.3 墻面鑲貼允許尺寸偏差及驗收方法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墻面鑲貼允許尺寸偏差及驗收方法 mm
項目 允許偏差 驗收方法
石材 墻面磚 量具 測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2.0 ≤2.0 2m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隨機選一墻面測量不少于二處,取最大值。
垂直度 ≤3.0 ≤2.0 1m托線板
陽角方正 ≤3.0 ≤2.0 方尺、楔形塞尺
接縫高低 ≤0.5 ≤0.5 游標卡尺
接縫平直 ≤2.0 ≤2.0 拉線、鋼直尺
縫隙寬度 ≤2.0 ≤1.0 鋼直尺
6.2 地面鑲貼
6.2.1 基本要求同6.1.1。
6.2.2 用小錘在地面上全數輕輕敲擊,不得有空鼓聲。
6.2.3 有排水要求的地磚鑲貼坡度應滿足排水要求,與地漏結合處應嚴密牢固。
6.2.4 未經樓面負載驗算,不得在樓面上鑲貼花崗石、大理石等厚重的材料。
6.2.5 地面鑲貼尺寸允許偏差及驗收方法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 地面鑲貼允許尺寸偏差及驗收方法 mm
項目 允許偏差 驗收方法
量 具 測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2.0 2m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測量不少于二處,取最大值。
接縫高低 ≤0.5 鋼直尺和楔形塞尺
接縫平直 ≤2.0 接線、鋼直尺
縫隙寬度 ≤2.0 鋼直尺
6.3 墻面安裝玻璃或鏡子時,應保證其安全性,邊角處不得有尖口和毛刺,潮濕區域應作特殊處理。
7 木制品
7.1 壁櫥及吊櫥
7.1.1 基本要求和驗收方法
造型、結構和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蚣軕捎瞄绢^結構(細木工板除外)。表面應砂磨光滑,不應有毛刺和錘印,采用貼面材料時,應粘貼平整牢固,不脫膠,邊角處不起翹。櫥門應安裝牢固,開關靈活,下口與底片下口位置平行。小五金安裝齊全、牢固,位置正確。采用目測和手感的方法驗收。
7.1.2壁櫥及吊櫥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驗收方法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 壁櫥及吊櫥制作尺寸允許偏差及驗收方法 mm
項目 允許偏差 驗收方法
量具 測量方法
壁櫥吊櫥 櫥門縫寬度 ≤1.5 楔形塞尺 每櫥隨機選門一扇,測量不少于二處,取最大值。
垂直度 ≤2.0 線錘、鋼卷尺
對角線長度(櫥體、櫥門) ≤2.0
注:本表指標以1m為基礎,超過1m以百分比類推
7.2 護墻板
7.2.1 基本要求和驗收方法
護墻板表面應光潔,棱面光滑,無毛刺和飛邊,木紋朝向一致,縫口緊密,板面間縫隙寬度均勻。護墻板應安裝牢固,上沿線水平無明顯偏差,護墻板陰陽角應垂直,陽角應呈45角連接。采用目測及手感的方法驗收。
7.2.2 護墻板的尺寸偏差及驗收應符合表6的規定。
表6 護墻板尺寸允許偏差及驗收方法 mm
項目 允許偏差 驗收方法
量具 測量方法
上口平直度 ≤3 5m拉線 每面至少測量二處,取最大值。
面板垂直度 ≤2 線錘和鋼直尺
表面平整度 ≤1.5 1m靠尺和塞尺
面板間隙寬度 ≤2.0 鋼直尺
7.3 木地板
7.3.1 基本要求和驗收方法
木地板表面應潔凈無沾污,刨平磨光,無刨痕、刨茬和毛刺等現象。木閣柵應牢固,間距應符合要求,鋪設應牢固,不松動,行走時地板無響聲。地板與墻面之間應留8 mm ~10 mm的伸縮縫,用目測和手感的方法驗收。
7.3.2 木地板的鋪設尺寸偏差和驗收方法應符合表7的規定。
表7 木地板的鋪設尺寸允許偏差及驗收方法 mm
項目 允許偏差 驗收方法
量具 測量方法
表面
表整度 長地板 ≤2.0 靠尺、楔形塞尺 在地板油漆前進行驗收。每室至少測量三處,取最大值。
拼花地板 ≤2.0
四面企口地板 ≤2.0
縫隙
寬度 長地板 ≤1.0
拼花地板 ≤0.5
拼花預制塊 ≤0.2
四面企口地板 ≤0.2
地板接縫高低 ≤0.5
注:本表所列允差用適用于柚木、柞木、水曲柳樹種的地板,其他樹種的地板可參照執行。
7.4 細木工
7.4.1 基本要求和驗收方法
表面光滑,線條順直,楞角方正,不露釘帽,無刨痕,毛刺,錘印等缺陷,安裝位置正確,割角整齊,接縫嚴密,與墻面貼緊,采用目測和手感的方法驗收。
7.4.2 細木制品安裝允許偏差及驗收方法應符合表8的要求。
表8 細木制品安裝尺寸允許偏差及驗收方法 mm
項目 允許偏差 驗收方法
量具 測量方法
窗臺板
窗臺盒 兩端高低差
兩端距窗洞長度差 ≤2 水平尺和楔形塞尺 全數檢查
≤3 鋼卷尺
踢腳板、頂角線 下沿口平直 ≤3 拉線、鋼卷尺
門、窗套 內側平直 ≤3
8 門窗
8.1 鋁合金門窗
8.1.1 材料要求和驗收方法
鋁合金窗型材的壁厚規格宜不小于1.4mm,門型材的壁厚規格宜不小于2.0mm,檢驗時,壁厚用精度為0.02mm游標卡尺測量。
8.1.2 基本要求和驗收方法
門窗的品種規格、開啟方向及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規定。門窗安裝必須牢固,橫平堅直,高低一致,窗框與洞口之間的伸縮縫內腔宜采用閉孔泡沫塑料、發泡聚苯乙烯等彈性材料分層填塞。表面用嵌縫膏密封,應平整、無裂縫,門窗應開啟靈活,無倒翹,元阻滯及反彈現象,關閉后密封條應處于壓縮狀態,五金配件齊全,位置正確,外觀潔凈,大面無劃痕、碰傷、銹蝕等缺陷;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勻,無氣孔。外門外窗應不滲漏水,檢驗時對照設計圖紙和文件,采用目測和手感方法驗收。
8.1.3 鋁合金門窗的安裝尺寸偏差及驗收方法應符合表9的規定。
表9 鋁合金門窗安裝尺寸允許偏差及驗收方法 mm
項目 允許偏差 驗收方法
門、窗框槽口對角線之差 ≤2000 2.0 用鋼卷尺測量,隨機抽查不少于三處,取最大值。
>2000 2.0
門、窗框槽口對邊之差 ≤2000 2.0
>2000 2.0
門窗框扇搭接寬度差 ≤2m2 2.0
>2m2 2.0
門窗框(含拼樘料)垂直度 2.0 用線錘和水平靠尺,隨機選一扇進行測量。
門窗框(含拼樘料)水平度 1.5 用水平靠尺,隨機選一扇進行測量。
門窗開啟力, N ≤60 用100N拉力測試儀抽查不少二扇,取最大值
門窗橫框標高 ≤5 用鋼卷尺任測二處,取最大值。
門窗豎向偏離中心 ≤5 用線錘和鋼卷尺任測二處,取最大值。
雙層門窗內外框(含拼樘料)中心距 ≤4 用鋼卷尺任測二處,取最大值。
8.2 PVC塑料門窗
8.2.1 材料要求及驗收
當門、窗構件長度超過規定尺寸時,其內腔必須加襯增強型鋼,增強型鋼的壁厚應不小于1.2mm。
8.2.2 基本要求及驗收方法同8.1.2。
8.2.3 PVC塑料門窗安裝尺寸允許偏差及驗收方法應符合表10的規定。
表10 PVC塑料門窗的安裝尺寸允許偏差及驗收方法 mm
項目 允許偏差 驗收方法
量具 測量方法
門窗框槽口對角線尺寸之差 ≤2000 ≤3 用鋼卷尺 每室隨機測二處,取最大值。
>2000 ≤5
門窗框(含拼樘料)垂直度 ≤2000 ≤2 線錘和水平靠尺
>2000 ≤3
門窗框(含拼樘料)水平度 ≤2000 ≤2 水平尺
>2000 ≤3
門窗橫框標高 ≤5 用鋼直尺
雙層門窗內外框(含拼樘料)中心距 ≤4
門窗豎向偏離中心 ≤5 線錘、鋼直尺
注:本表所列量具精度均為1mm。